集团公司获“杭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称号

发布时间:2016-08-07 浏览次数:420

2016年5月23日,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发文(杭社和谐〔2016〕1号),公布表彰了第五批杭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名单,金富春集团有限公司榜上有名,被授予“杭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称号。

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由杭州市委、市政府评比领导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进行严格的评审。对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工商年检、融资担保、信用评价等方面可享受优惠政策,同时也作为劳动模范、文明单位、诚信企业等先进评选的重要条件。

该项荣誉的获得,是对“金富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认可和肯定,公司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打造和谐企业,以此推进企业和员工的“双赢”发展。